上海電力學院全面啟動并積極推進《章程》修訂工作
  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2009年底,《上海電力學院章程》(以下簡稱《章程》)通過校內審定、報教委備案,并在校園網內網公布實施。按照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教委《關于開展市屬高校章程核準工作的通知》(滬教委法[2014])3號)兩個文件精神,學校作為市屬高校必須在2014年根據學校辦學實際,對已制定的章程進行修訂,并報市教委審查核準。
  在此背景之下,學校全面啟動并積極推進《章程》修訂工作,于今年3月底完成《章程》修訂的相關研究,4月中旬制訂完成《章程》修訂工作方案,并于日前在宣布新一輪處級干部換屆聘任結果的當天,由李和興校長主持召開了《章程》修訂工作會議。會上李和興校長著重強調了《章程》修訂工作對學校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發展規劃處處長解群介紹了學校《章程》修訂工作方案。
  學校黨政班子高度重視《章程》修訂工作,成立了學校《章程》修訂工作組,由校黨委書記成旦紅、校長李和興擔任“雙組長”,統一領導《章程》修訂工作。小組成員有黨辦、校辦、發展規劃處、工會、組織部、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處、學生處、對外聯絡處、宣傳部、團委等職能部處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法律顧問、市教委政策法規處代表等,共同參與學校《章程》的修訂工作,以體現《章程》修訂工作的廣泛參與性。《章程》修訂秘書處由發展規劃處和校辦聯合組成。
  上海電力學院2014年《章程》修訂工作將重點實現五個工作目標:一明確學校與主管行政部門的關系,進一步明確學校的辦學方向與發展原則,落實舉辦者權利義務、保障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二著重完善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的體制、機制,反映學校的辦學特色;三圍繞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推進文化傳承創新的任務,進一步完善內部法人治理結構,體現和保護學校改革創新的成果經驗與制度成果;四按照民主、公開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學校《章程》的修訂程序;五著重完善學校《章程》的核準與監督程序。為實現既定目標,學校《章程》修訂方案制定了深入推進《章程》修訂工作的進度安排,明確了各項工作的責任部門和負責人,同時圍繞《章程》修訂內容框架,成立專題工作項目組,具體研究和落實《章程》內容的專題修訂。
  2014年《章程》修訂工作對學校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校、落實辦學自主權意義重大,也是學校申報更名大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將嚴格按照《章程》修訂工作方案,貫徹落實工作計劃,確保《章程》修訂的整體工作目標和任務順利完成。
                                    發展規劃處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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