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前身為江蘇省無錫商業學校,始建于1965年。2000年10月,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升格,是一所為現代服務業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院占地面積1600余畝,建筑面積近30萬平方米,建有現代化的實訓(驗)室90多個,教學儀器設備總值5300多萬元,館藏各類圖書128多萬冊。先后被授予“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文明學校”等榮譽稱號。
學院設有經濟貿易學院、會計金融學院、旅游管理系、商務外語系、藝術設計系、信息工程系、電子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和繼續教育與培訓學院等教學單位。面向全國招生,招生專業40余個,在籍學生近14000人。有省級特色專業7個,國家精品課程2門、省級精品課程6門,國家規劃教材13部、省級精品教材5部。承擔部省級教育教學研究課題30多項,獲國家專利7項、江蘇省教學成果獎8項。現有教職工935人,專任教師491人,其中正高職稱14人、副高職稱150人,“雙師素質”教師246人,碩士、博士232人。
學院是中國商業高等職業教育研究會會長單位、教育部第三次全國高職高專產學研結合經驗交流會承辦單位、江蘇教育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組建單位、江蘇商貿職教集團理事長單位。2007年11月,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2008年6月,榮膺“江蘇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校”稱號;2008年7月,被確定為江蘇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單位。
錄取規則:(面向江蘇省)
(1)按教育部要求,執行“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德、智、體”三方面情況擇優錄取。
(2)在江蘇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調檔比例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和學院實際情況確定,最高不超過120%。
(3)男女比例:錄取到我院所有專業的考生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體健康要求:錄取到我院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5)等級要求:
選測科目D級不超過一門,必測科目符合4C、技術科目合格。
(6)錄取到我院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必修測試科目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超過三門。
(7)錄取具體方式
①學院錄取時將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從志愿”。
②對于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錄取。學院嚴格依據考生總分,按“專業清”的錄取原則,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學院可根據錄取情況適當調劑。
③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④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擇優錄取;在投檔總分和選測科目等級均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考生語、數兩門科目的投檔分之和及考生的技能、特長和獲獎情況擇優錄取。
⑤對于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其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必須均達到省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專業考試成績加文化考試成績的總分,按“專業清”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①被我院錄取的新生,必須按《報到須知》中的規定,按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②新生入學后,學院按規定進行體格復查和招生條件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③學院嚴格按江蘇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公布的江蘇省公辦普通高校專科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收費標準為文科類學費4700元/生/年;理科類學費5100元/生/年;工科類學費5300元/生/年;藝術類學費6800元/生/年;軟件技術專業(嵌入式軟件人才培養)學費為每生7100元/生/年;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生700—1200元/年。(今年的所有收費按省教育廳、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調整收取)
④在校學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的評定。學院每學期都設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學校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助學貸款和獎學金等多種形式的幫助和獎勵。
(10)信息公開
我院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在2014年的招生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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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嚴格按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公布的江蘇省公辦普通高校專科收費標準執行收費,理工類、文科類專業學費為每生414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每生68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15000元/年;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生700元/年~1200元/年。
在校學生(含五年制高職生、單招生、專科生、雙專科生)1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