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從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寧波市人民政府舉辦和管理,為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
  學院坐落于寧波市北高教園區,占地800余畝。現有在校生逾萬名,教職工600人。學院下設紡織學院、服裝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商學院、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人文學院、成教學院、國際學院、易斯戴學院等九家二級學院。
  學院遵循“立足行業,服務全省,校企聯動,特色發展”的辦學定位,堅持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充分利用和依托浙江紡織服裝產業發展優勢,構建以紡織、服裝、藝術為主體,機電信息、經貿管理為兩翼,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專業格局,專業設置基本涵蓋紡織服裝產業鏈的需求。
  學院以弘揚“敢為人先、精于技術、誠信敬業”的紅幫精神為己任,以“修德、長技、求真、尚美”校訓為理念,為浙江紡織服裝行業培養職業道德好,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業能力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學院為全國紡織行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浙江省職教師資培訓基地、浙江省服裝專業示范性實踐教學基地、寧波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寧波市紡織服裝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學院還是浙江省服裝職業技能鑒定專家委員會主任單位、浙江省及寧波市服裝技師培訓鑒定單位。院內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及全國紡織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建有寧波市先進紡織技術與服裝CAD重點實驗室和寧波市紡織服裝特色數字文獻資料庫。
 
八、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關政策規定,積極組織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德智體三方面情況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錄取到我校所有專業的考生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體健康要求:所有專業的體檢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此外,建議報考藝術專業的考生應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結合專業的特點及就業去向選擇專業。
5、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報考染整技術、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專業;口吃、色盲、色弱者不能報考機電一體化(城軌機電自動化方向、與寧波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聯合培養),服裝設計(中日合作辦學)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考生在填報志愿前,必須對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十分清楚,必須詳細了解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明確自己身體狀況所不適宜報考的專業,請考生參照我院所公布招生計劃的備注欄內有關說明。
九、錄取具體方式:
1、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或省招辦)錄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確定錄取投檔比例。
2、對所有進檔考生采用“志愿優先,遵循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錄取辦法,按考生專業志愿和考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和考生順序逐個檢索,依次擇優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實考成績無法滿足填報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3、對享受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4、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則按文化總分排序,文化課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分數高低排序。單科順序排列: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
5、報考音樂、美術、舞蹈、影視表演類等專業的考生,須參加2013年各省普通高校音樂、美術、舞蹈、影視表演類等專業統考,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統一劃定的合格線以上。
6、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加試要求。
       學費:服裝設計、裝飾藝術設計(服飾品設計方向)、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藝術設計(展示設計方向)、人物形象設計、服裝表演(時裝表演與營銷方向)、表演藝術(音樂方向)、表演藝術(舞蹈方向)、美術、產品造型設計、包裝技術與設計十一個專業均為7800元/年;服裝設計(中外合作辦學)13000元/年,市場營銷(時裝營銷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12000元/年;其余專業均為6000元/年。
      住宿費:四人間(每生/年1200元)、五人間(每生/年1000元)、六人間(每生/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