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職業技術學院是1999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普通高校。學院位于粵東潮汕平原普寧市區,普寧市是聞名全國的商貿名城,“中國紡織服裝之都”,地理位置優越,比鄰粵東名城汕頭市、潮洲市,廣東省高速公路網池尾出口距學院僅3公里,國道324線在學院門口經過,距廣梅汕鐵路揭陽站40公里,廈深高速鐵路普寧站4公里,潮汕國際機場40多公里,交通十分發達,快捷便利,這為在校就讀的全國各地學子提供極大的交通方便;學院規劃用地500畝,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設施配套完善,環境優美,是學子求學和成才的好地方。
  學院積累了多年辦學實踐經驗,形成了“以就業為導向,理論夠用,重在實踐,強化動手,獲取雙證,落實就業”的辦學理念,著力培養“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實踐能力強,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高技能人才;以“一切為了學生就業”為辦學指導思想,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努力建設省級精品課程和示范性專業。為了拓寬學院畢業生就業渠道,增強學生實踐能力,滿足考生和家長需要,學院創辦了校內外了實訓基地,經過幾年來的摸索和創新,實訓基地充分滿足畢業生崗前實訓需要,使學生在校期間得到技能訓煉,積累了實踐經驗,奠定了工作基礎,為就業鋪平道路。辦學至今每年就業率均超過90%,名列同類院校前茅,得到社會各界及企事業單位的好評。
  學院現設有計算機系、管理系、經貿系等三個系及基礎教學部等教學科研機構。學院目前各類在校生共約 7000 多人,教師隊伍精干,陣容強大,結構合理。
  有志成才的莘莘學子,潮汕學院是您理想的選擇!這里有清新幽雅的環境、有配置齊全的設施、有誨人不倦的名師、有求知若渴的同窗,這里將是您求知學習、成才立業的理想學府,也是您放飛理想、擁抱未來的寬廣平臺。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錄取考生,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3+證書”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盡量滿足考生第一志愿專業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專科層次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收費標準:
  經省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為:各專業 8200 元 / 年(有特別說明專業除外),住宿費:1200元/年。